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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湖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
起付标准:不设起付线。
报销比例: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报销比例70%。
最高限额:年度限额350元—560元不等(具体由市州确定)。
2024年湖南居民医保两病门诊待遇
“两病”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,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、降血糖药品费用,可享受两病用药保障。
不设起付线,报销比例70%,高血压年度限额360元,糖尿病年度限额600元。
2024年湖南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
47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纳入医保报销,除单列支付和参照住院政策的病种,其他病种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:报销比例70%,年度限额1260元—42000元不等。
2024年湖南居民医保住院待遇
起付标准: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起付标准200元;一级及不设等级医疗机构,起付标准500元;二级医疗机构,起付标准800元;三级医疗机构,起付标准1200元;省部属医疗机构,起付标准2000元。
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,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%计算。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。
报销比例: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报销比例85%;一级及不设等级医疗机构,报销比例82%;二级医疗机构,报销比例80%;三级医疗机构,报销比例65%;省部属医疗机构,报销比例60%。
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,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;未备案、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人员,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。
最高限额:年度限额15万元。
2024年湖南居民医保生育待遇
符合国家和省生育政策而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,可享受生育补助。
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;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2000元;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3000元。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,参照因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。
2024年湖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
起付标准: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%。
报销比例:3万元以下,报销比例60%;3万元—8万元,报销比例65%;8万元—15万元,报销比例75%;15万元以上,报销比例85%。(扣除起付标准以后的合规医疗费用)
最高限额:年度限额40万元。
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返贫致贫人口,起付标准降低50%,报销比例提高5%,取消封顶线。